廊坊便携式轴重仪生产厂商便携式轴重仪使用注意事项:
1、地面要求:测量时应把便携式轴重台放置在平整的水泥路面或平整稳定的沥青路面,每平方的不平度≤3毫米/平方米,受力面内允许的颗粒≤¢2;
2、仪表各项参数设置好后,将车轮开上便携式轴重台,动态计量时车辆的行驶速度建议≤5Km/h,车轮在便携式轴重台上的有效计量区域为:中间区域.称重时,轮胎的着力点一定要在这一区域,否则称量结果会超差.严禁在便携式轴重台上紧急刹车;
3、不使用时,请将轴重台置于干燥环境中存放,仪表电量不足时,请及时充电;
4、请勿在潮湿,下雨天使用,搬运进出时须轻放轻拿,严禁摔碰。
仪表电池电量指示。 限:整车限重指示。 称重台板信号强弱指示(分左、右两个台板)。 当轴数显示与车辆轴数一致时,表示车辆称重结束,打印机会自动打印测量单据。 测量单据的打印格式见附录一。如果由于打印纸用尽而使打印没有完成,此时打印机“红指示灯”亮,同时打印机停止打印,且需换打印纸。 便携式轴重仪在限定的场合可替代传统地磅使用: 便携式轴重仪在限定的场合可替代传统地磅使用,且精度高稳定性好,携带方便,无场地限制,平整路面即可。给予使用多种场地、码头 港口 石油 沙场 矿山 化工工厂 等企业使用。
便携式动态轴重仪称重时有那些基本要求: 地面要求:称重台应放置在平整的水泥路面或平整稳定的沥青路面,其正下方的地面不平度≤3mm/m2。车辆行驶方向上称重台两侧各18~36m 范围内路面平直; 两称重台使用时应摆放在一条直线上,且与车辆行驶方向垂直; 被测车辆在过衡前,其车身应与两称重台连线垂直,过衡时要匀速通过,且车速控制在 5km/h 以内,不-过 10km/h; 使用过程中,有 1~2 名工作人员引导指挥车辆,被测车辆的车轮碾压在称重台有效称量区域内;
轮重称重模式,通过称量每个轮子的重量,得出整车的重量(需要的称重板数与轮子数相同) 轴重称重模式,通过称量每根轴的重量,得整车的重量(需要2块WWS称重板) 轴重可以通过手动或自动两种方式获取,可当车轴停在称重板上时,通过按一个键来获取,也可在车辆驶过称重板时自动获取 通过进出为称重的管理,记录和计算车辆进出公司/工地所运送材料的重量 自动计算坐标位置(轮重称重模式下) 称重显示器共有三项累计项,可归零可打印,可独立设置:-当次的车辆总重,-已称的车辆总重,-总重